因工作需要,保卫处校卫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上岗条件 |
校卫队员 | 工勤岗 | 3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 |||
男55岁以下,女45岁以下 | |||
无违法犯罪记录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出现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者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期间到保卫处报名。个人将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1)交保卫处办公室(保卫处209)。
四、管理方式和工资待遇
管理方式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徐队长, 联系电话:8812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