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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4:05:59 阅读量: 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和《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万才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万安县实际,决定面向吉安市外引进医疗领域名医名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医名专家岗位

  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万安县人民医院、万安县中医院、万安县妇幼保健院)。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学术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报考人员须为197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引进人才为吉安市外医疗机构的名医名专家。

  (二)学术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8.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9.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0.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省国医名师;

  12.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13.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14.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15.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1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7.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市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引进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的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引进岗位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2.报名资料:

  (1)《万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近6个月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登记表与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waxwsj@163.com),注明2025年名医名专家报名(应聘岗位+姓名)。

  (二)直接考核。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卫健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考察,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考核考察后提出评价意见,上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三)政审和体检。人社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编办、用人单位等对拟引进人才进行政审、体检,合格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四)公示和引进

  1.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

  2.引进:按全职入编引进的方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或调动手续。

  四、薪酬待遇和服务保障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万安县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796-5706990(万安县卫健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