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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0 10:52:55 阅读量: 来源:宜黄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统一纳入宜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岗位具体情况见《宜黄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即1989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7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3张照片;④自行打印填写好《宜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宜黄县公安局5楼政治处办公室(宜黄县世纪大道1号)。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5、报名咨询电话:王警官18879478276 李警官19007072097。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现场告知报名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1994年9月8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4年9月7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入围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通过体能测评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6、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未达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则采取“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围资格。

6、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第2位,第3尾数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宜黄县公安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宜黄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

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工资标准。

五、递补说明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考试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之前。若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宜黄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八)本公告由宜黄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