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注意事项
1.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9月1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4),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学校在资格初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的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1.线上报名:发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近亲属报告承诺书、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条件对应的其他材料到邮箱jxyjrsc@126.com,邮件名称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审核邮件一般于48小时之内回复,请注意查收邮箱。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12:00—2025年9月16日17:00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字扫描件、《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和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方向证明(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省级荣誉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资格复审:入围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教师岗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不设置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面试成绩及格线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择优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对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我校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心理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1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聘用制人员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完成工作安排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0-685876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