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男性,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
2、品行端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4、退伍军人及有保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与聘用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递补、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江西省南丰县总医院”、“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
2. 报名地点: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人事科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 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人事科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一律不予聘用。
(三)考核本次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 面试当天如出现面试人员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面试人员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可从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及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按照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江西省南丰县总医院”、“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丰县总医院人民医院分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3979419716 招聘监督电话:0794-716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