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民调解工作力量,助力青年就业见习,根据江西省、瑞昌市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瑞昌市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情况
(一)招募人数:5名;
(二)工作地点:瑞昌市辖区;
(三)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矛盾纠纷登记、案卷整理、调解卷宗归档、台账录入;
2.负责人民调解宣传材料撰写、公众号文稿编辑、活动资料汇总;
3.协助做好调解员联络、普法宣传、调解座谈会务筹备;
4.完成协会日常行政、数据统计及交办的其他调解辅助工作。
(四)见习期限:12个月。
(五)面试安排:本次招募该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无论报考人数多少,经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再根据报考人数进行差额筛选。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文笔佳,擅长做群众工作;
3.本科毕业生及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4.瑞昌本地常住优先,法学、社会工作专业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已缴纳养老保险的;
2.存在工商信息或税务登记的;
3.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
4.其他不适宜招募为见习生情形的。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有报名意愿人员填写《瑞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线下报名可直接前往瑞昌市司法局4楼407室(基层调解股)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工作日:9:00—17: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录流程:材料初审→面试→入围公示→办理见习入职手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用:拟录用对象在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见习岗位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见习待遇
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由本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实际见习岗位需要安排外出学习、培训等能力提升机会。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熊金权13479872352 (微信同号);
2.办公地点:瑞昌市司法局4楼407室(基层调解股)
瑞昌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6年7月15日


